丹皮酚軟膏(吉春)
- 通用名稱:
- 丹皮酚軟膏
- 產(chǎn)品編號:
- 12000024891
- 批準文號/生產(chǎn)許可證號:
- 國藥準字Z20064124
- 產(chǎn)品規(guī)格:
- 10g
- 生產(chǎn)企業(yè):
- 吉林吉春制藥股份有限公司
- 該產(chǎn)品已下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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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商品介紹
- 說明書
- 資質(zhì)證明
產(chǎn)品品名 | 丹皮酚軟膏(吉春) |
主要原料 | 丹皮酚、丁香油。 |
主要作用 | 用于各種濕疹,皮炎,皮膚瘙癢,蚊臭蟲叮咬紅腫等各種皮膚疾患,對過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。 |
適宜人群 | |
產(chǎn)品規(guī)格 | 10g |
用法用量 | 外用,涂敷患處。一日2~4次;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處,鼻炎涂鼻腔內(nèi)。 |
生產(chǎn)企業(yè) | 吉林吉春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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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藥品名稱】 丹皮酚軟膏(吉春)
【通用名稱】 丹皮酚軟膏
【規(guī)格型號】 10g
【生產(chǎn)企業(yè)】 吉林吉春制藥股份有限公司
【批準文號/生產(chǎn)許可證號】 國藥準字Z20064124
【有 效 期】 36 月
【功能主治】 用于各種濕疹,皮炎,皮膚瘙癢,蚊臭蟲叮咬紅腫等各種皮膚疾患,對過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。
【用法用量】 外用,涂敷患處。一日2~4次;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處,鼻炎涂鼻腔內(nèi)。
【不良反應】 尚不明確。
【注意事項】 1.該品為外用藥,不可內(nèi)服。 2.忌煙酒、辛辣、油膩及腥發(fā)食物。 3.切勿接觸眼睛。皮膚破潰處禁用。 4.患處忌同時使用油脂類物質(zhì)及護膚品。 5.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、瘙癢、紅腫等應停止用藥,以清水洗凈,必要時應向醫(yī)師咨詢。 6.因糖尿病、腎病、肝病、腫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膚瘙癢,不屬本品適應范圍。 7.孕婦慎用,兒童、哺乳期婦女、老年患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。 8.用藥7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 9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 10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 11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 12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 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【禁 忌】 對該品過敏者禁用。
【上市許可持有人】 吉林吉春制藥股份有限公司
【包裝單位】 支
【主要成份】 丹皮酚、丁香油。
【性 狀】 本品為白色或微黃色的軟膏。
【貯 藏】 密封。
好評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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