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淺部真菌病如體癬、股癬、手足癬、花斑癬、頭白癬等疾病,一般外用藥即可治愈。目前市售的外用單成分非處方抗真菌
藥物種類很多,如酮康唑乳膏、聯(lián)苯芐唑乳膏、特比萘芬軟膏、硝酸咪康唑乳膏。
一般的淺部真菌病,如沒有明顯的炎癥,應該首選單成分抗真菌藥。如果有炎癥,可用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(派瑞松)、復方酮康唑軟膏等復方制劑,用藥后炎癥消退較快,但不徹底,此時再用單劑型,可獲良好療效。
使用抗真菌藥物時有一個重要原則就是要足夠療程。一般來說,外用單成分抗真菌藥物的用法是每天抹2次,用夠2周,才能達到治療效果。如果不能使用足夠的時間,那么容易造成疾病反復發(fā)作,增加治療難度。另外,復方類抗真菌藥物含有激素,一般連續(xù)使用不能超過4周。
酮康唑乳膏
用法用量:
局部外用,取本品適量涂于患處,每日1~2次。用藥后雖可很快見效,但為減少復發(fā),體癬、股癬、花斑癬以及皮膚念珠菌病,應連續(xù)治療2~4周;手足癬連續(xù)使用4~6周。
不良反應:
可見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癥狀,偶見瘙癢等過敏反應。
禁忌:
對酮康唑、咪唑類藥物或亞硫酸鹽過敏者禁用,對本品任何組分過敏者禁用。
重點注意事項:
1.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粘膜(如口、鼻等)。
2.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、紅腫等情況應停藥,并將局部藥物洗凈,必要時向醫(yī)師咨詢。
3.不得用于皮膚破損處。
4.不宜大面積使用。
5.股癬患者,勿穿緊貼內(nèi)褲或化纖內(nèi)褲,在外用乳膏劑時可散布撒布劑(如痱子粉)。
6.足癬患者,浴后將皮膚揩干,特別是趾間。宜穿棉紗襪,每天更換。鞋應透氣,散布撒布劑或抗真菌粉劑于趾間、足、襪和鞋中,每日1次或2次。
7.為減少復發(fā),對體癬、股癬和花斑癬,療程至少需要2-4周。
8.過度頻繁使用可引起灼熱感、紅腫,停藥以使之消退。
9.本品意外服用無害,但基于安全考慮應咨詢醫(yī)生。
10.為防止因長時間局部使用皮質(zhì)類固醇治療停藥后出現(xiàn)反跳現(xiàn)象,建議在早晨持續(xù)小劑量局部使用皮質(zhì)類固醇,晚上使用酮康唑乳膏,隨后需要2-3周以上時間,逐漸停止類固醇的治療。
特比萘芬軟膏
用法用量:
外用每日2次,涂患處,療程1~2周,或遵醫(yī)囑。
不良反應:
可出現(xiàn)局部輕度燒灼感、瘙癢感等刺激癥狀或局部皮膚干燥。
禁忌:
對鹽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過敏者禁用。
重點注意事項:
1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
2.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
3.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、紅腫等情況應停藥,并將局部藥物洗凈,必要時向醫(yī)師咨詢。
4.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。
5.不得用于皮膚破潰處。
硝酸咪康唑乳膏
用法用量:
1.皮膚感染
外用,涂搽于洗凈的患處,早晚各1次,癥狀消失后(通常需2~5周)應繼續(xù)用藥10天,以防復發(fā)。
2.指(趾)甲感染
盡量剪盡患甲,將本品涂擦于患處,一日1次,患甲松動后(約需2~3周)應繼續(xù)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。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。
不良反應:
偶見過敏、水皰、燒灼感、充血、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癥狀。非常罕見血管神經(jīng)性水腫、蕁麻疹、濕疹、接觸性皮炎、紅斑、骨盆疼(痙攣)、
陰道刺激、陰道分泌物和給藥部位不適。
禁忌:
已知對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過敏者禁用。
重點注意事項:
1.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
2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
3.治療念珠菌病,需避免密封包扎,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。
4.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、紅腫等情況應停藥,并將局部藥物洗凈,必要時向醫(yī)師咨詢。
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
用法用量:
外用。每日早晚各1次。擠壓少許乳膏,以手指涂擦患部,隨后輕輕
按摩,以利藥物滲入皮膚。
不良反應:
少數(shù)使用者皮膚會有灼熱感、瘙癢和紅腫等現(xiàn)象發(fā)生。
禁忌:
1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;
2.結(jié)核性皮膚損害患者禁用;
重點注意事項:
1.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腔內(nèi)、鼻等)。
2.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、紅腫等情況應停藥,并將局部藥物洗凈,必要時向醫(yī)師咨詢。
3.不得長期大面積使用。
4.兒童、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。
5.連續(xù)使用不能超過4周,面部、腋下、腹股溝及外陰等皮膚細薄處連續(xù)使用不能超過2周,癥狀不緩解請咨詢醫(yī)師。
復方酮康唑軟膏
用法用量:
外用。直接涂于患處,一日2次。
不良反應:
1.局部偶見過敏反應,如出現(xiàn)皮膚燒灼感、瘙癢、針刺感等。
2.長期使用時可出現(xiàn)皮膚萎縮、毛細血管擴張、
色素沉著以及繼發(fā)感染。
禁忌:
1.病毒性感染如皰疹、水痘等禁用。
2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。
重點注意事項:
1.避免接觸眼睛及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
2.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、紅腫等情況應停藥,并將局部藥物洗凈,必要時向醫(yī)師咨詢。
3.不得長期大面積使用。
4.連續(xù)使用不能超過4周,面部、腋下、腹股溝及外陰等皮膚細薄連續(xù)使用不能超過2周,癥狀不緩解請咨詢醫(yī)師。
5.嬰幼兒和兒童慎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