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永遠是順任自然而無所作為的,卻又沒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為的。侯王如果能按照“道”的原則為政治民,萬事萬物就會自我化育、自生自滅而得以充分發(fā)展。自生自長而產(chǎn)生貪欲時,我就要用“道”來鎮(zhèn)住它。用“道”的真樸來鎮(zhèn)服它,就不會產(chǎn)生貪欲之心了,萬事萬物沒有貪欲之心了,天下便自然而然達到穩(wěn)定、安寧。
?、贌o為而無不為:“無為”是指順其自然,不妄為。“無不為”是說沒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為的。②守之:即守道。之,指道。③自化:自我化育、自生自長。④欲:指貪欲。⑤無名之樸:“無名”指“道”。“樸”形容“道”的真樸。⑥不欲:一本作“無欲”。⑦自定:一本作“自正”。
本章是《道德經(jīng)》中“道經(jīng)”的最后一章,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“道”的概念,落實到他理想的社會和政治——自然無為。在老子看來,統(tǒng)治者能依照“道”的法則來為政,順任自然,不妄加干涉,百姓們將會自由自在,自我發(fā)展。在二十五章提到“道法自然”,自然是無為的,所以“道”也無為。“靜”、“樸”、“不欲”都是無為的內(nèi)涵。統(tǒng)治者如果可以依照“道”的法則為政,不危害百姓,不胡作非為,老百姓就不會滋生更多的貪欲,他們的生活就會自然、平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