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為了看看碎石被火車碾壓后的樣子,4名小學生竟通過鐵路防護網排水溝鉆入鐵道線,將碎石放置在鐵軌上,導致兩列動車被迫緊急停車。其中一列動車車窗玻璃被彈起的碎石擊中出現裂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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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熊孩子真是讓人不省心,閑著沒事,總能鼓搗出點亂子,在家里,熊孩子不小心就把手機泡在了水里,把吃的東西當了玩具,把家里的電器拆卸下來研究里面的內容。以至于網友無奈的在網上發(fā)帖:防火、防盜、防熊孩子,假如這還是小打小鬧,那么,將動車玻璃擊破以致逼停就不是一件小事情了。要知道,許多動車運行速度達到了200多公里以上,稍微不小心就有可能讓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,這可不是小事情,但是,這只能怪熊孩子嗎?
現如今,許多家庭都是一個孩子,對于孩子溺愛已經成為了社會問題,導致的是許多孩子任性胡來,犯了錯誤都得不到懲罰,付出的犯錯代價太低,導致熊孩子們對于任何事情都產生了無所謂的心態(tài),就是真做了錯事又能怎么樣?
孩子犯錯,該不該罰?
3~5歲孩子的家長在孩子犯錯時,往往都面臨著一個很讓人糾結的問題——到底應不應該懲罰孩子?
如果懲罰孩子,什么方式比較合適?使用這些方法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?
絕對不要體罰孩子
對于體罰,很多家長都知道是不好的,可是更多的家長仍然還抱著“必要的時候也得要打”的心態(tài)。
首先,體罰是效率較低、成本過高的一種的懲罰手段,不能和本文要說的懲罰劃等號。
其次,懲罰的目的是讓孩子理解規(guī)則、認識錯誤,但體罰更多的時候會讓孩子一犯再犯。
比如偷吃零食,雖然短期內孩子會因為體罰而停止這個行為,可如果孩子沒有意識到行為本身不對,一段時間過后,如果再次偷吃成功,這個行為反而會被強化,就會出現“說了不聽”的情況。
最后,體罰還會導致孩子在處理問題時更偏向于逃避責任、尋求借口。還有些孩子習慣用暴力解決問題,這也和父母經常采用體罰有關。
國外育兒妙法“Time-Out”,真的管用嗎?
小紅母親的朋友帶著3歲的兒子小剛來做客,4歲半的小紅與小剛一直玩得很開心。正當母親與朋友交談甚歡時,突然聽見小剛的哭聲。大人聞聲趕來,發(fā)現是小紅打了小剛。
母親拉著小紅走到廚房旁邊,說:“你現在只能在這里15分鐘了。”說完,給鬧鐘上了15分鐘的時間放在案幾上就走了。
開始小紅也不停地哭鬧,慢慢就沒有了聲音,鬧鐘也響了。母親走過來問小紅知不知道為什么會站在這里,小紅點頭認錯,說是因為自己打了小弟弟,母親表揚了小紅承認錯誤的勇氣,然后簡單地說了道理,親了她額頭一下,讓小紅又和小剛玩去了。
這就是現在很多家長聽說過的“Time-Out”,是一種通過暫時不理睬孩子來規(guī)范不良行為的“溫和懲罰”的方式,形式可以是讓孩子到固定的地點罰站或坐小板凳,適合絕大多數3~5歲甚至到8歲的孩子。
這個規(guī)則雖然簡單,可也有很多家長反映,自己的孩子用了幾次就失效了。
這是因為在實施過程中忽略了一些問題:
1、沒和孩子確認好“正當行為”與“不當行為”
事情發(fā)生時,家長對錯誤的界定不夠明確,這可能會導致孩子拒絕、抵抗執(zhí)行懲罰,甚至會有故意犯錯的報復心態(tài)。
2、實施地點不固定或不適宜
每一次都在不同的地方,或在臥室里。這樣不具有形式上的嚴肅性,可能弱化懲罰的效果。固定的地點可以加強懲罰的儀式性,增加對規(guī)則的認同感。
3、規(guī)則執(zhí)行不夠徹底
在執(zhí)行期間家長心軟、答應條件等,對懲罰規(guī)則妥協(xié),這實際是破壞底線,默許錯誤行為。
4、結束以后翻舊賬,嘮嘮叨叨或追加懲罰
結束后,家長應該讓孩子知道“我們感謝你配合改正錯誤,犯錯不要緊,重要的是勇于承認”,然后就不要再重復提起了。
善用“自然懲罰”建立規(guī)則意識
“自然懲罰”指的是利用事件原有的懲罰結果去懲罰孩子,不再添加人為的懲罰項目。
就說孩子不好好吃飯的問題。很多家長的做法就是狠狠批評一頓,然后接著追在孩子身后喂著吃,或者賭氣給孩子斷幾頓。
其實,如果孩子在飯點鬧著不吃,而之后再去要吃的你不給,如此堅持幾次,孩子在飯點就會很乖地吃飯。這是因為孩子接受了“不在飯點吃飯,就沒有飯吃”這樣的自然懲罰結果。
當然,家長最好在孩子承受了這樣一個自然懲罰的結果后,給孩子澄清規(guī)則,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“行為”與“結果”之間的關系。
“自然懲罰”有什么好處呢?
3~5歲的孩子正處在一個對外界世界探索和學習的過程中,“自然懲罰”可以加強他們的規(guī)則意識,還可以加強孩子對于世界的自主探索欲望,培養(yǎng)自主性與責任意識,而規(guī)則、自主、責任又直接關系到升入小學后一個關鍵的學習品質--意志力的成長。
善用與慣用“自然懲罰”,不僅會讓教育省力,更可以幫助孩子成長。
沒有解釋的懲罰是無用功
懲罰是為了解釋與內化規(guī)則,然而多數情況下,很多家長都只是讓懲罰停留在了表面的“罰”,沒有為孩子解釋懲罰背后的原因和懲罰的目的。
懲罰最重要的目的,是讓孩子從“罰”的行為結果認識到規(guī)則,從對規(guī)則的認識,逐步內化形成自律的習慣。
例如,同樣是對于遲到,不同的表達方式對規(guī)則的闡述深度是不同的:
●“不能遲到,不然你自己看著辦。”--這是對于上學不能遲到這一規(guī)則的簡單告知。
●“不能遲到,因為如果遲到了,學不到知識,也沒有辦法和自己朋友一起玩,我記得今天還有你喜歡的課程。”--這是對于規(guī)則的解釋和內化的過程。
家長要解釋清楚懲罰的意義,而不是簡單地讓孩子接受懲罰,單純停止行為,但卻對于規(guī)則本身沒有領悟。
對于規(guī)則的解釋是懲罰最關鍵的部分!再多、再好的方法,沒有解釋都是無用功,過后的解釋非常重要!
懲罰的原則底線
對于懲罰,家長需要注意幾個原則與底線:
1、懲罰也需要事前準備,和孩子溝通、確認,不能因心情而定,因事情隨意定。
2、立即執(zhí)行,不要過幾天再說。立即實施是對于犯錯行為的一種有效遏制。
3、懲罰最基本的底線不能因為情況輕易改動,懲罰內容不能隨意修改,需要修改要和孩子商討確認。
4、就事論事,不給孩子貼標簽,不算總賬,不事后追加懲罰。
5、懲罰要因人而異。家長最了解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性格,有什么軟肋需要避諱,最適合用哪種方式懲罰。在懲罰的過程中可以懲罰錯誤,但不能傷了孩子的自尊。
6、不管什么原因,都不在公開場合懲罰孩子。這樣只會激起孩子恥辱、憤恨的感受,弱化懲罰的效用,強化自卑的心態(tài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