肺芽生菌病別名:肺釀母菌病
(一)治療
1.免疫正常宿主 肺部病灶廣泛、有嚴重低氧血癥的急性肺皮炎芽生菌病病人應立即予AMB治療,但是否所有急性皮炎芽生菌病病人都需要治療尚無定論,因為許多輕中度病人無需治療可自愈。隨著安全、高效、低毒的口服抗真菌藥物伊曲康唑應用于臨床,現(xiàn)在主張只應對那些表現(xiàn)為急性肺炎、首發(fā)癥狀相對輕微并且在建立診斷時病情已經(jīng)明顯好轉的病人不予抗真菌藥物治療。
伊曲康唑對絕大多數(shù)肺皮炎芽生菌病,包括急性、亞急性、慢性和非腦膜播散病人均有良好療效。常用的劑量是400mg/d(200mg口服,2次/d),療程6個月,偶爾需要更長的療程。酮康唑的療效不如伊曲康唑,且毒性較大,不過價格相對便宜。氟康唑的療效可能也比伊曲康唑差,可用于不能耐受或不吸收伊曲康唑的病人。此外,氟康唑透過血-腦脊液屏障的能力強,因此大劑量的氟康唑對于中樞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皮炎芽生菌病可能具有較好的療效。
AMB僅用于少數(shù)嚴重的病人,包括肺部彌漫性浸潤、嚴重的中毒癥狀、嚴重氣體交換障礙和迅速播散者。對于嚴重感染,可采取序貫治療的方式。先用AMB治療達到臨床改善,常用總量為500~1000mg,隨后用伊曲康唑治療6個月。
2.AIDS病人 這類病人的預后不容樂觀。與組織胞漿菌病類似,即使病人對初始的誘導治療反應良好也不能永久治愈。嚴重的病例可能早期就死亡。
可使用序貫治療方案。先用AMB誘導治療至臨床控制,然后用伊曲康唑終身維持治療。某些免疫抑制程度較輕的輕中度病人,可從發(fā)病時始用伊曲康唑治療。
3.其他免疫抑制病人 免疫抑制程度不嚴重者(包括糖皮質激素治療和器官移植受者)可能獲得最終治愈。治療方案通常為AMB總量2.0g和伊曲康唑至少12個月,或AMB用至臨床改善接著用伊曲康唑6~12個月。AMB的腎毒性是接受環(huán)孢素治療的移植受者的一個特殊問題。新的脂質體AMB的腎毒性明顯降低,療效與常規(guī)AMB相仿,但價格較高。伊曲康唑用作初始治療可避免腎毒性,但對于病情嚴重者其作用不如AMB,在完成治療后復發(fā)的可能性較大。而且伊曲康唑與許多藥物有相互作用,與環(huán)孢素同用可增加環(huán)孢素的血藥濃度。氟康唑的藥物相互作用相對較少。
(二)預后
病程較長,容易復發(f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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