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效期若標注到日,應(yīng)當為起算日期對應(yīng)年月日的前一天,若標注到月,應(yīng)當為起算月份對應(yīng)年月的前一月。例如:有效期至2006年7月,則表示該藥品可使用到2006年6月30日。再如:有效期至2006/07/08,則該藥品可使用至2006年7月7日。那么,猴棗牛黃散的有效期是多久有效?
由廣州奇星藥業(yè)有限公司,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Z44022791的猴棗牛黃散具有除痰鎮(zhèn)驚,通竅的功效。用于小兒驚風,痰涎壅盛。主要成分有猴棗、豬牙皂、牛黃、細辛、珍珠(水飛)、川貝母(蛇膽汁制)、琥珀(水飛)、石菖蒲、朱砂(水飛)、草豆蔻、麝香、硝石、冰片、白礬、甘草、全蝎。為棕褐色粉末;味甘,涼。口服,一歲以上一次0.36克,未滿周歲一次0.18克,一日2-3次。運動員慎用。
猴棗牛黃散的有效期是36個月,您在使用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其生產(chǎn)時期,以免用到過期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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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實習(xí)編輯:孫媛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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